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醫健通是政府自2016年3月推出的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市民自願登記後,公私營醫療機構可在取得病人同意下,把診斷、化驗、藥物等健康紀錄存入系統並互相閱覽。醫健通+則是按《2023年施政報告》公布的五年發展計劃,目標把醫健通由「病人同意下互通紀錄」的平台,轉型為整合醫療數據互通、服務提供及流程管理的綜合醫療資訊基建。

適用對象是香港全體市民:市民以個人身份登記醫健通,醫療機構則按法例及政府公布的安排,把指明健康資料存入系統。醫健通+並非強制全體市民登記,但醫療機構的存入義務會逐步擴大,令市民日後求診時,醫生可更完整地掌握其病歷。

政策要點表

項目現行醫健通醫健通+新安排
紀錄存入方式機構自願上載、病人同意按修訂條例自動存入指明資料
法例依據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2025年12月1日生效
同意機制每次存取須病人明示同意精簡授權安排,病人可查閱及提出異議
機構認證2025年起推出醫健通+認證計劃
推行時間已全面運作2024/25至2028/29年度分階段推行
收費市民登記免費市民登記免費

上表僅撮要主要分別,具體存入機構類別、資料種類及生效時間,由政府以附屬法例及通告另行訂明,市民可留意醫務衞生局及醫健通網站公布。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醫健通於2016年3月投入服務,至今已覆蓋大部分公私營醫療機構,市民可查閱自己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診治時讀取。

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醫健通+五年計劃,政府其後提交條例草案,《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於2025年12月1日生效。修訂條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以附屬法例指明須存入健康紀錄的醫療機構類別、資料種類及存入時間,並同步精簡同意機制、訂明私隱保障及罰則。

此外,政府於2025年推出醫健通+認證計劃,讓市民識別醫護提供者是否已連接醫健通+,以及其可存入個人健康紀錄的資料程度;計劃整體按2024/25至2028/29年度分階段推行。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醫健通+實施後,病人轉院、看急症或跨專科診治時,醫生可更快查閱過往病歷、藥物敏感及化驗結果,減少重複檢查,對慢性病患者尤其重要。

市民方面,登記醫健通仍屬自願及免費;紀錄自動存入後,病人可隨時經醫健通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查閱自己的健康紀錄。若對紀錄存入有疑問,可向相關醫療機構或醫健通辦事處查詢,並按機制提出異議。

私隱保障是修訂重點:條例訂明未獲授權讀取、披露或更改電子健康紀錄屬違法,並訂有罰則;市民毋須因紀錄自動互通而擔心資料被隨意查閱。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市民可於醫健通網站(www.ehealth.gov.hk)登記及查閱電子健康紀錄,亦可下載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的認證名單會在認證計劃下公布。最新法例修訂及推行進度,可瀏覽醫務衞生局及醫健通網站公布的立法會文件與新聞公報。

常見問題

醫健通+是否強制市民登記?

不是。市民登記醫健通屬自願及免費;修訂條例規範的是醫療機構須存入指明健康資料,而非強制市民加入。

紀錄自動存入後,醫護人員可否隨便查閱?

不可以。醫護人員只可在診治病人時按授權查閱所需紀錄,未獲授權讀取或披露健康紀錄屬違法,條例訂有罰則。

醫健通+何時全面推行?

計劃按2024/25至2028/29年度分階段推行;2025年12月1日修訂條例生效,2025年起推出認證計劃,具體存入安排由政府以附屬法例分階段訂明。

舊版醫健通與醫健通+有何分別?

舊版醫健通以病人同意為本、機構自願上載;醫健通+轉為按法例自動存入指明資料,並加入機構認證、精簡授權及更完備的私隱保障,是同一系統的升級而非另行一套。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主要資料來源:醫健通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網站法例專頁及政府立法會文件。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自2025年12月1日生效,計劃分階段推行至2028/29年度;本文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31日,具體安排以醫務衞生局及醫健通網站公布為準。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並非醫療或法律建議;個人健康及病歷問題,請諮詢醫生或相關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