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高齡津貼是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每月現金津貼,目的是為年老香港居民提供基本生活補助,俗稱「生果金」。計劃另一主要項目是長者生活津貼,兩者同屬公共福利金,但性質不同:高齡津貼毋須經濟狀況調查,凡年滿70歲或以上並符合居港規定的香港居民即可申領。
申請資格主要包括:年滿70歲或以上;是香港居民;在申請前已連續居港至少一年;領款期間符合離港寬限規定。高齡津貼與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生活津貼不能同時領取,申請人須按自身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津貼。
辦理手續上,申請人毋須提交收入及資產證明,只需帶同身份證明文件及銀行戶口資料;社署會按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核實年齡及居港紀錄,符合資格者由合資格月份起按月發放。
資助金額表
| 項目 | 每月金額 | 備註 |
|---|---|---|
| 高齡津貼(生果金) | $1,675 | 2026年2月1日起;70歲或以上,毋須經濟審查 |
| 廣東計劃-高齡津貼 | $1,675 | 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長者 |
| 福建計劃-高齡津貼 | $1,675 | 移居福建省的合資格長者 |
| 申請費用 | 免費 | 經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網上申請 |
| 發放方式 | 每月自動轉賬 | 存入申請人指定銀行戶口 |
金額按社會福利署公布為準;公共福利金的金額一般每年按通脹及財政狀況檢討,2026年2月1日起生效的金額已反映最新調整,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金額與本地一致。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高齡津貼屬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傳統項目,多年來金額按年調整。2026年財政預算案亦通過向公共福利金受助人發放額外一個月津貼(俗稱「出雙糧」)的安排,具體發放日期及對象以社會福利署公布為準。
配套的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分別於2013年及2018年推出,讓已移居廣東省或福建省的香港長者可以繼續領取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毋須回港居住,金額與香港本地領取者相同;申請人須在申請前連續居港滿一年,並符合計劃的申領規定。兩個計劃均設有指定的申領地點及覆核安排,長者可按居住地選擇就近辦理。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高齡津貼最受關注的特點是毋須經濟狀況調查:只要年滿70歲並符合居港規定,即使有積蓄或物業,也可按月領取,是長者最基本的現金保障之一。
對於計劃移居大灣區或福建養老的長者,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容許他們在內地繼續領取相同金額的津貼,但須留意計劃規定的居留及申報安排;領款期間如離港,亦須符合每年離港日數的寬限規定,否則可能影響發放。
長者及其家人申請時應注意: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綜援只能擇一領取。長者生活津貼金額較高,但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收入較高的長者未必符合資格,屆時可考慮改申毋須審查的高齡津貼。此外,高齡津貼不設入息及資產審查,領取與否不影響強積金、退休金或其他個人收入。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申請人可帶同身份證明文件,到居住地區的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亦可經社署網站(www.swd.gov.hk)下載申請表格,或使用「公共福利金計劃」網上申請服務遞交。查詢可致電社署社會保障熱線2343 2255,或瀏覽公共福利金計劃網頁及1823政府服務熱線網站。
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長者,可分別瀏覽社署廣東計劃(www.swd.gov.hk/gds)及福建計劃(www.swd.gov.hk/fjs)網頁,查閱申請資格、表格及辦理地點。
常見問題
「生果金」與高齡津貼是否同一項津貼?
是。「生果金」是高齡津貼的俗稱,正式名稱為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兩者指同一項每月現金津貼。
65歲可以申請高齡津貼嗎?
不可以。高齡津貼須年滿70歲或以上;65歲或以上的長者可考慮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惟該津貼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
移居內地後還可以繼續領取嗎?
可以。移居廣東省或福建省的合資格長者,可分別透過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繼續領取高齡津貼,金額與本地相同;申請人須在申請前連續居港滿一年並符合計劃規定。
領取高齡津貼會否影響其他退休收入?
不會。高齡津貼不設入息及資產審查,可與強積金、退休金及其他個人收入同時領取;惟不可同時領取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三者只能擇一。
領取高齡津貼期間可以離港多久?
領款期間須符合社署的離港寬限規定,超逾規定日數可能影響津貼發放;具體日數以社署指引為準,外遊或移居前宜先向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主要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網頁、社署廣東計劃網頁及社署福建計劃網頁。每月金額自2026年2月1日起調整至$1,675;本文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31日,具體資格及金額以社會福利署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