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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3
金融理財

投資相連保險計劃全解讀:適用對象、監管要求與查詢渠道

  • 發布 2026-10-03
  • 資料核對 2026-10-03
  • 整理 Aviva
  • 閱讀約 6 分鐘
涉及項目
投資相連保險計劃
主管部門
保險業監管局
所屬欄目
金融理財
本文目錄 10

投資相連保險計劃(俗稱投連壽險,英文 Investment-Linked Assurance Scheme,簡稱 ILAS)是同時具備人壽保障與投資成分的保險產品,保單價值與所選投資選項的表現掛鈎。這類產品在向香港公眾發售前,其產品及銷售文件須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發出保單的保險公司則由保險業監管局認可及監管。相關操守規定載於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承保類別 C 業務指引》(指引 15)及《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指引》(指引 26),現行架構自 2021年12月 起進一步收緊,以下說明其適用對象與官方要求。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投連壽險並非強制性計劃,而是受規管的保險產品類別。它適用於自願以保單形式同時安排人壽保障與投資的人士。按香港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投委會)的說明,此類產品設有投資選項供消費者選擇,這些選項可能是與按《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獲證監會認可的零售基金掛鈎,亦可能是與保險公司以全權委託方式內部管理的投資組合掛鈎。

在制度層面,涉及三方規管:產品及銷售文件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由保險業監管局發牌及監管;若由銀行及其員工銷售,則同時受香港金融管理局所規管。根據《保險業條例》,任何人士進行受規管活動,除非獲豁免,均須持有有效牌照——「受規管活動」包括洽談或安排保險合約、邀請或誘使他人訂立保險合約、邀請或誘使他人作出關鍵決定,以及提供受規管意見。

換言之,這項規管的適用對象有兩層:一是考慮購買投連壽險的消費者,二是銷售或分銷此類產品的中介人。消費者可從中獲得的是銷售過程的法定保障,而非任何回報承諾。

監管要點表

項目規定備註
產品認可產品及銷售文件須獲證監會認可除非獲《證券及期貨條例》豁免
公司監管發單保險公司由保險業監管局認可及監管投連壽險屬相連長期業務
銷售操守須遵守指引 15 及指引 26涵蓋產品設計、銷售及售後規管
文件披露須提供《產品資料概要》及《退保說明文件》推廣材料亦須獲認可
中介人牌照進行受規管活動須持有效牌照銀行銷售另受金管局規管

表中可見,制度設計的重點在於「發售前的產品認可」與「銷售時的操守要求」兩道關口。前者針對產品與文件本身,後者針對中介人的銷售行為,兩者分屬證監會與保監局的監管範圍,並非由單一機構包辦。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投連壽險的規管並非一次性訂立,而是多年來逐步收緊。早期市場關注點集中於收費透明度與銷售誤導,其後監管機構分階段推出針對銷售過程的指引。指引 15 訂明獲授權保險人於承保相連長期業務時的適當操守標準和業務常規,涵蓋產品設計與銷售過程;指引 26 則為指引 15 作補充,涵蓋銷售過程的詳細規定。

在投資者教育層面,投委會持續發布投連壽險的規管概覽與產品披露說明,並自 2021年12月 起配合保險業監管局就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PLP)產品推出的規管安排,要求保險公司在產品設計與銷售流程上符合更明確的披露標準,相關操守要求自此陸續實施。

需要分清的是,「產品獲認可」與「產品適合個別投資者」是兩回事:認可屬發售門檻,並不等於對回報或產品優劣的評價。市場上曾出現的一次性銷售安排或推廣活動,並不屬於制度本身,讀者查閱時應以保監局及證監會現行公布為準。至於各項指引條文的具體生效日期與修訂版本,因屬持續更新範圍,應直接查閱保險業監管局官網的最新指引文本。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對消費者而言,這套規管最實際的意義,是把「買之前應該看到什麼」變成法定要求。按投委會的說明,投連壽險設有《產品資料概要》,讓準買家在投保前掌握產品的關鍵特點;另設《退保說明文件》,用來說明保單早期退保時可得的價值,這正是投連壽險與一般儲蓄保險最容易產生誤解之處。

第二層影響關乎收費結構。按投委會《利益說明的補充文件》的說明,含高額人壽保障的投連壽險產品,其保單費用(如前期收費、經常性的平台費、保險費用等)會減少保單中可用作投資的保費;保險費用會反映保單所提供的人壽保障,並可能隨情況變動。這意味著「投入的保費」與「實際用作投資的金額」之間存在差距,投保前必須看清收費如何影響投資部分。

第三層影響是銷售保障。由於中介人須持牌方可進行受規管活動,若銷售過程涉及誤導或違規,消費者可向保險業監管局投訴;若涉及銀行銷售,則可循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渠道處理。這為消費者提供了明確的申訴對象,而不必自行判斷責任誰屬。

最後要提醒的是,投連壽險的保單價值與投資表現掛鈎,可升可跌,並不受任何回報保證。制度規管的是銷售程序與披露,並不改投資風險本身。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投連壽險並非向政府部門「申請」的資助,而是經持牌保險中介人投保的商業產品,因此沒有統一的政府申請窗口。讀者如需核實制度規定,可循以下官方渠道:

  • 保險業監管局:查閱指引 15 及指引 26 全文、核實中介人牌照,網址 www.ia.org.hk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查閱獲認可的投連壽險產品及銷售文件,網址 www.sfc.hk
  •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查閱投連壽險的規管概覽與產品披露說明,網址 www.ifec.org.hk
  • 香港金融管理局:如涉及銀行銷售的查詢,網址 www.hkma.gov.hk

投訴方面,保險中介人的發牌及違規行為投訴由保險業監管局處理;銀行及其員工的銷售行為則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規管及監管。

常見問題

投連壽險是否政府資助計劃?

不是。投連壽險是受規管的商業保險產品,並無政府資助成分。制度只規定產品須獲認可、中介人須持牌,並不提供任何津貼或補助。

產品獲認可,是否代表回報有保證?

不代表。產品認可屬發售門檻,是針對產品及銷售文件的合規審查,並非對回報或產品優劣的評價。保單價值與投資選項表現掛鈎,可升可跌。

如果銷售過程有問題,可以向哪個機構投訴?

視銷售渠道而定。若經保險中介人購買,可向保險業監管局投訴;若經銀行購買,相關銷售行為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規管及監管,可循該局渠道處理。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文資料主要引自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投連壽險的規管概覽》與《投連壽險-產品資料披露》,以及保險業監管局《承保類別 C 業務指引》(指引 15)與《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指引》(指引 26)的公開說明。相關操守要求自 2021年12月 起陸續實施,資料查閱日期為 2026年10月。政策與指引內容以保險業監管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最新公布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或財務建議。投資涉及風險,請諮詢持牌財務顧問。

Av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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