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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

消委會香水測試係點?致敏香料與標籤規定一覽

  • 發布 2026-09-01
  • 資料核對 2026-09-01
  • 整理 Barbie
  • 閱讀約 6 分鐘
主管部門
消費者委員會
生效月份
2026年2月
所屬欄目
美容
本文目錄 11

香水

消費者委員會於2026年2月發布的《選擇》月刊592期測試40款香水,約9成半樣本沒有檢出歐盟禁用物質,惟2款檢出已被歐盟禁用的鈴蘭醛(BMHCA),4款樣本的香料致敏物質總量超過5%。本文整理測試結果、成分規管與標籤規定。

政策核心與適用對象

消費者委員會於2026年2月16日公布香水測試結果,樣本共40款,包括9款古龍水、21款淡香精及10款淡香水,購自百貨公司、化妝品店、品牌專門店及網上平台;每瓶或每支售價由129元至2,850元,按包裝標示容量換算,每10毫升由13元至371元不等。測試參考歐盟《化妝品條例》及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檢視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人造麝香及香料致敏物質,並檢視樣本的標籤資料。

規管背景方面,香港現時未有專屬的化妝品條例;市面出售的化妝品(包括香水)屬消費品,受《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的一般安全規定規管,由香港海關執法。條例要求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確保產品達到合理的安全程度,但並未就每種成分訂立法定含量上限,海關檢驗時一般參考歐盟、內地及其他地區的安全標準。

政策要點表

是次測試的主要結果如下:

檢測項目結果備註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全部樣本沒有檢出7種歐盟或內地禁用塑化劑;1款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濃度0.64%2018年同類測試有11款檢出DEP
人造麝香全部樣本沒有檢出3種禁用人造麝香;17款檢出佳樂麝香(0.05%至1.20%)檢出量符合歐盟上限;僅1款有標示成分
香料致敏物質39款檢出1至10種致敏物質;4款總量超過5%(5.597%至9.749%)2款檢出歐盟已禁用的鈴蘭醛(BMHCA)
標籤資料2款未有以中文或英文列出詳細成分列表;20款沒有標示生產或有效日期20款沒有中英文安全警告字句

整體而言,約9成半樣本沒有檢出歐盟禁用物質,受關注成分的檢出種類及數量均較2018年下降,反映產品安全水平明顯改善。

政策沿革與最新修訂

消費者委員會對比2018年的同類測試(55款香水):2018年有26款樣本檢出鈴蘭醛、11款檢出DEP,2026年測試分別減至2款及1款,8年間產品安全進步顯著。鈴蘭醛是已確知的接觸性致敏物,同時屬第1B類生殖毒性物質,歐盟已於2022年在化妝品中全面禁用。

人造麝香方面,歐盟對佳樂麝香的標示有新規定:現有的駐留類化妝品若含多於0.001%佳樂麝香,須於2028年7月31日前完成現有產品的標示更新,新產品在2026年7月31日或之後推出市面均須符合此要求;惟是次測試中僅1款樣本在成分列表標示佳樂麝香,消委會促請業界依時更新標示。

香港方面,現行《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屬一般安全規定,並未就化妝品成分含量訂立專門上限,市面產品的安全性主要靠供應商自律及海關抽樣檢驗把關。

對市民的實際影響

對皮膚敏感或容易出現呼吸道不適的人士,4款樣本的香料致敏物質總量超過5%(介乎5.597%至9.749%),或會增加皮膚過敏或呼吸道不適的風險,選購時宜先試用或避開高致敏成分產品。2款檢出鈴蘭醛的樣本同時未有完整標示檢出的致敏物質,消費者難以單憑包裝判斷風險;由於鈴蘭醛屬生殖毒性物質,計劃懷孕、懷孕或哺乳期婦女使用相關產品時須特別注意。

標籤方面,20款樣本沒有標示生產日期、有效日期或開封後使用期,20款沒有中英文安全警告字句,消費者未必知道產品開封後的保存期限;消委會促請供應商改善標籤資料,確保清楚列出完整成分、使用期限及警示資訊。

消委會並建議消費者:使用前先領取樣本試用;噴香水時與身體保持距離,避免噴向臉部及眼睛;皮膚敏感人士可考慮將香水噴於衣物上,但須留意衣物顏色及物料是否合適;噴灑後觀察皮膚會否出現泛紅、瘙癢或乾燥等不良反應,如出現反應應考慮停用。

官方查詢與申請渠道

測試報告全文刊於消費者委員會《選擇》月刊592期(2026年2月),市民可於消費者委員會網站(consumer.org.hk)查閱,全文訂閱連結為 ccchoice.org/592-perfume;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及諮詢熱線為2929 2222。

化妝品安全規管由香港海關執法,市民如發現產品安全問題,可向海關舉報(customs.gov.hk);消費者亦可經政府一站通查閱《消費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

常見問題

點樣睇香水成分避免致敏?

選購時查看包裝上的詳細成分列表,留意香料致敏物質名稱。歐盟《化妝品條例》規定,產品含指定香料致敏物質並超過0.001%時須在成分列表標示;香港雖未有同類強制規定,但不少進口產品仍會列出相關成分,可作參考。

香水應該噴在皮膚還是衣物?

消委會建議噴灑時與身體保持距離,避免噴向臉部及眼睛;皮膚敏感人士可考慮將香水噴於衣物上,但須留意衣物顏色及物料是否合適。噴灑後如皮膚出現泛紅、瘙癢或乾燥,應考慮停用。

孕婦可以使用香水嗎?

鈴蘭醛屬接觸性致敏物及第1B類生殖毒性物質,消委會提醒計劃懷孕、懷孕或哺乳期婦女,以及家中有嬰幼兒的家庭慎用相關產品,使用時須特別注意其不良影響。

有致敏物質就完全不能使用嗎?

視乎濃度與個人體質而定。消委會建議使用前先領取樣本試用,觀察皮膚反應;濕疹患者接觸含致敏成分的產品後皮膚狀況可能惡化,應特別謹慎。

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

消費者委員會新聞稿「香水測試」(2026年2月16日,《選擇》月刊592期,consumer.org.hk);香港海關《消費品安全條例》執法資料(customs.gov.hk)。資料查閱日期:2026年9月1日。測試結果及規管安排以消費者委員會及相關部門最新公布為準。

Barbie

生活誌報編輯部 · 政策與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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